拳击器械0200-224
2021-01-17 05:49:02 点击:835

三、拳击器械0200-224将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:“被判处刑罚的,或者被确定存在“村霸”或涉黑涉恶或涉邪教等问题的;”
四、拳击器械0200-224将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:拳击器械0200-224“户籍在本村,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,经村民选举委员会通过公告、电话、电子信息等方式告知后,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,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,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。”五、拳击器械0200-224将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:拳击器械0200-224“选举日前没有被判处刑罚,或者没有被羁押正在受侦查、起诉、审判,不存在“村霸”、涉黑涉恶、涉邪教等问题;”将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修改为:拳击器械0200-224“选举日前五年内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、法规超计划生育;”将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修改为:拳击器械0200-224“现任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任期五年内,年度考核或者民主评议没有两次被评为不称职;”六、拳击器械0200-224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:拳击器械0200-224“候选人提名后三日内,应当由乡镇党委提请县级资格联审、组织考察,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提名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,张榜公布审核结果。”七、拳击器械0200-224将第三十七条修改为:拳击器械0200-224“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,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封存选票,及时建立包括本村选举实施方案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、选民登记册、候选人名单、选票和委托投票书、选举结果报告单、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、选举公告等选举工作档案,并在新旧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的当日,交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保管。历届换届选举的工作档案由村民委员会永久保存。”八、拳击器械0200-224将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:“被判处刑罚的,或者被认定为“村霸”、涉黑涉恶、涉邪教的;”